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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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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书(精选13篇)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甲方下属的招待所,增加招待所经济收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下属的招待所,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约定的招待所位于美梦市____区____路____号内的____楼,招待所房屋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具体情况详见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附件所包含的装修、设施、设备作为乙方管理团队进驻与离开时双方确定财产管理与维护的依据。

  乙方管理期间因管理或安全使用的需要所添附或增设的安装于房屋上的不可分离的设施设备,在合同履行届满后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二、委托管理期限

  1、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即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_日。

  2、委托管理期限届满,乙方应当撤离自己的管理团队,向甲方移交其管理的招待所之房屋及设施;如委托管理期满,甲方认可前期乙方的管理效果,且仍需委托专业团队管理招待所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续签委托管理合同。

  三、管理收益、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管理收益: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收取固定管理收益,乙方在管理期间无论盈亏均应每年向甲方支付管理收益______元, 乙方分2次向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 _______元。

  2、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 ______元)。管理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已结清对外债权债务/妥善处理了本合同生效期间的员工劳动关系/与甲方办理完交接手续/撤离自己的管理团队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3、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移交托管本合同约定托管的招待所及合同附件所列的设施设备。

  四、管理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要求以甲方名义办理经营招待所所需全部合法证照、手续。

  2、本合同有效期内,招待所的所有公章印鉴均由甲方保管;乙方需要使用上述印鉴时,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用章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并备案确认后,由甲方给乙方加盖印鉴。

  3、乙方在管理招待所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和与员工、旅客、相关部门、人员等发生的纠纷、人身伤亡事故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履行期间,经营招待所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管理的招待所对外承担并支付,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招待所的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由乙方负责补足。

  甲方招待所现有员工____人,自本合同生效后全部转由乙方继续聘用,现有员工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等保持原水平不得降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还应不断改善提高现有员工的劳动福利待遇。

  乙方可根据招待所的'经营管理需要,自行聘请其他岗位的员工;但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其聘任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得给甲方带来任何纠纷;特别注意的事项是,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依据甲乙双方的调查摸底情况,将需支付给乙方聘任员工的劳动补偿金全额支付给甲方,日后甲方可根据这部分员工的实际情况向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应当依法建立员工花名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甲乙双方依据以上花名册进行员工的交接并支付劳动经济补偿款。

  4、乙方必须守法管理经营,不得在招待所内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影响公共安全物品等危险品,不得在招待所范围内出现“黄、赌、毒”等现象,如发现乙方违法经营或涉及“黄、赌、毒”及其他危险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管理权,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赔偿。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2

  甲方(委托人):

  住址(或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系 商铺的购买者,乙方系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的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租赁运营管理甲方购买的商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租赁管理标的物

  1、甲方于200 年 月 日签约购买位于 座 层 号的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总房款为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述商铺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租赁运营管理。

  2、乙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理念,尽谨慎、勤勉之责任,专业、专心、积极、努力地完成受托事项,促进甲方购买的前述商铺租金上涨和物业升值。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五年,从 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起开始向后推算,满五年为一个委托租赁管理期。

  2、乙方有权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单方面行使续约权,每次续约最长期限可为五年,可连续续约三次,每个续约期应从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或前一续约周期)终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续约的程序为乙方应在本合同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或任何续约期届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行使续约选择权。如乙方选择续约,视为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约定条款,而无需签订新的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如乙方不选择续约,本合同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或任一续约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第三条、商铺的交付、开业及优惠条款

  1、根据甲方与开发商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房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因此甲方正式向乙方交付房产的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但甲方同意在房产正式交付之前,乙方可与开发商协商并组织商户提前进场装修,为市场正式开业作充分的准备,尽量提前正式开业。

  2、根据商业惯例,商铺交付后,承租人享有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不计收租金;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日为市场正式开业时间,即开业时间不迟于20xx年元月1日;如果甲方延期向乙方交付商铺,开业时间可相应顺延,但乙方应尽量控制和缩短商户的装修期,组织商户提前开业,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为培育市场,吸引商户,营造商业氛围,甲方同意在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承租人(商户)免除租金的优惠政策,免租经营期内承租人无需支付租金,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四条 委托租赁的基本租金、增值租金和服务费

  1、委托租赁的基本租金是甲方委托乙方对外招租的底限租金,基本租金全部由甲方享有。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第一年度的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第二年度的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自第三年度开始至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包括续租期)的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2、委托租赁的增值租金是乙方尽谨慎、勤勉、专业之责任,有效实施市场统一招商、推广、经营管理后实现的实际租金超过双方约定该年度基本租金的上涨租金【实际收取商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租金-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基本租金】,增值租金由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办法进行分配。

  3、委托租赁管理服务费是乙方努力完成受托事项,实现甲方之前述商铺租金上涨目标后,甲方按增值租金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的运营管理费用和报酬,当增值租金>0时,服务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的约定计提,当增值租金≦0时,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乙方因统一租赁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4、增值租金具体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经乙方对市场整体策划、推广及运营管理,使甲方商铺对外出租且实际收取商户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租金,超过双方约定的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基本租金的:

  第一年度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 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 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 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二年度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 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 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 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三年度开始合同期届满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 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 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 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五条 基本租金、增值租金和服务费的支付与年度结算

  1、起租日的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委托租赁的起租日为 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具体见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但乙方应尽力组织提前开业。如果因甲方未向开发商 付清购房款且未向乙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的`,甲方计租时间顺延,在此期间的所有租金收益归开发商享有。

  2、基本租金的支付。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其委托租赁房产的基本租金,计算方法为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基本租金×甲方购买商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具体标准为第一年度 元人民币/月,第二年度 元人民币/月,自第三年度开始为 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9号或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3、租金的年度结算与支付。从起租日开始满12个月为一个委托租赁年度,年度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租金的年度结算和增值租金的分配,依据结算结果在下一委托租赁年度第二个月租金支付日之前将甲方应分得的增值租金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按约计提应获得的服务费。

  4、甲方指定的收款帐号为:

  户名: ;

  开户行: ;

  帐号: ;

  乙方以转帐方式直接将月度和年度委托租赁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上帐号。甲方如更改帐号,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税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按其所取得的收益(租金收益和服务费),分别缴纳相应的税费,国家税务机关要求乙方代扣代缴的,乙方依法办理,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七条 委托租赁管理的范围与方式

  1、委托租赁管理的范围包括市场定位与业态规划、招商招租与市场推广及管理、整合商户营销与强化消费信用等,在上述范围和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间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动态选择经营策略,包括自主进行定位和业态调整、优化卖场人流动线,自主确定租金调整政策、商户选择、商铺组合出租,自主开展整合商户营销、强化消费信用管理等,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

  各地区编码按22604规定填写。

  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

  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4

  项目名称:____

  委托方:___

  (甲方)

  服务方:____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委托方:___

  (甲方)

  服务方:____

  (乙方)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5

  受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经考虑,现委托乙方全权代理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与日常管理工作,为明确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基本情况

  详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

  二、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为正规工商部门在注册的商务咨询公司,可以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建造师初始、延续注册和日常的维护保管与使用工作。详见后附企业资质等证件。

  三、甲方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用途

  甲方的二级建造师只用于资质升级和保级,不作为企业投标与施工使用。

  四、有关费用及处理办法

  1、甲方的建造师由乙方注册,本合同订立并在收到甲方所有的初始注册材料(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一寸照片4张)2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20xx元整,大写贰仟元整,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由乙方成功注册(以江苏省建筑业网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尾款7500元整,大写柒仟伍佰元整。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注册不成功的,甲方应退还已收乙方的全部费用。

  2、乙方办理甲方二级建造师注册与调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合同期内年度使用费为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此费用乙方以现金支付,甲方来乙方办公室提取现金,或打到以甲方为用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账户上。年度费用在委托期内不再调整。合同到期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再行商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银行卡账号:

  4、履约期内,乙方妥善保管甲方的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甲方因为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5、履约期内,乙方在不影响甲方证书使用的前提下,可对注册单位进行调整,但在一年之内调整不得超过三次。在合同期内因注册单位年检,审查或变更所必须用到甲方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原件或建造师印章的,甲方须及时配合提供,若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期限的费用。

  五、聘用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壹年,自甲方二级建造师证书成功注册起(以江苏省建筑业网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满壹年止。

  六、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保管与使用

  1、乙方负责甲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与注册证、章领取工作。

  2、注册成功后的`注册证书存放在乙方,资格证与章存放在甲方。

  七、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建造师注册条件。

  2、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的注册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与照片。

  3、因甲方因素造成注册或调动不成功的,本合同立即终止执行,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4、合同期内,若甲方提前要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及时按约支付给甲方二级建造师使用费(合同约定费用)。

  6、聘用期间,甲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

  7、合同期满后,甲方要求转注其他单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还甲方的注册证书等材料,并提供解聘证明及转注的相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建造师证书只作为企业升级或保级使用,若因企业擅自投标而造成的证件被吊销以及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另补贴壹

  年的岗位津贴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乙方不能强行要求或冒名顶替帮助甲方考取安全B证;若甲方同意考B证,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2、资格证书、注册证丢失,乙方还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毕业证丢失无法补办,乙方赔偿甲方伍万圆整。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其它说明:本证书作为企业资质升级,不作为企业项目施工挂靠用。

  受聘方(签字):

  聘用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

  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6

  委托方签章: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

  一、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下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

  二、由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的被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收取货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授权的范围内,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单位对本委托授权书提出终止的书面文件前,本委托授权书始终有效。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代理人:________(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委托方因业务需要,特委托__________在其与__________(付款单位)的业务往来中,作为_____(款项)的收款代理人。代收金额: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_____)。付款单位对以下受托方账号的付款行为即视为向委托方完成付款。委托方委托收款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付款单位无关。

  特此委托!

  户 名: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委托方签章: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7

  委托管理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比较常见。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为您提供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范本。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账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账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账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账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账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账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账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诺上述资产到帐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资金的年收益率为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如果委托资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由管理人负责补足,超额部分作为业绩奖励归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账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账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账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8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 __________

  安装单位: __________

  租赁单位:_________

  _________市建筑起重机械委托代管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甲方)

  代管方:____________(乙方)

  为执行_________市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自有起重机械设备委托乙方进行托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委托代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所有方)自有塔式起重机台、人货 两用施工升降机_____台、货用施工升降机_____台,委托乙方代行管理。其起重设备的备案证证号分别为: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 机:货用施工升降 机:

  1.1甲方将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1.2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时,提供每台设备真实的原始技术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原件交乙方保管,自己留复印件。

  1.3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程的需要增添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代行解决,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在用设备,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托管费(管理费),从租赁费中扣除。其费额为:塔式起重机_______元/月;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______元/月;货 用施工升降机______元/月。停置时的处置,以甲乙双方的约定为准。

  1.5设备在闲置时间的维修保养、转场安装前的维修或大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托管时,查阅随机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2.1新购设备或还未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的起重设备应重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

  2.2乙方对所托管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3负责设备在使用中日常维修保养。

  2.4负责每月对在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解决)。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使设备在良好性能的状态下运作。

  2.5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办理程序。违反管理规定或违反办理程序而受到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2.6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设备“带病”作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故障”造成的设备受损,由责任方负责并对其受损设备的损失负责。

  三、其他

  3.0本委托代管协议有效期_年(不低于3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1有效期内,不再委托第三方托管。

  3.2要解除协议,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3.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发生纠纷或有疑议时,可邀请协会工作委员会仲裁或提交法院审理。

  委托方__________承接方_________(章)

  委托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9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____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____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____日期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0

  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县)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①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

  各地区编码按2260--84规定填写。

  (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从事托管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托管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投资管理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1.5 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 声明并承诺

  2.1 甲方声明并承诺。

  2.1.1 甲方对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受托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托管权。

  2.1.2 甲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而且该项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 甲方依据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2.1.4 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

  2.1.5 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印章印鉴及相关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做出挂失、重新登记等导致印章、印鉴和相关文件无效的行为;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证券账户交乙方使用,账户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 乙方声明并保证:

  2.2.1 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托管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2.2.2 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合法资格从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2.2.3 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2.4 乙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为主体的任何合同、契约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等法律文件;

  2.2.5 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协议,不挪用受托财产,不将受托财产用于担保或资金拆借;

  2.2.6 遵循诚信原则,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受托财产托管工作;

  2.2.7 乙方在此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2.8 乙方承诺受托财产的托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3.1.1 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

  3.1.2 要求乙方按照信息报告的规定,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3.1.3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受托财产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财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3.1.4 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3.1.5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3.1.6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1.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的义务:

  3.2.1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将受托财产交乙方托管。

  3.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规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也不得干预乙方托管行为。

  3.2.3 受托乙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在乙方指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3.2.4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职责必需的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3.2.5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3.2.6 要求投资管理人协助、配合乙方对投资管理人监督。

  3.2.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2.8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4.1.2 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投资管理人限期纠正;

  4.1.3 对甲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资金调拨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甲方的划款指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4.1.4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4.1.5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1.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

  4.2 乙方的义务:

  4.2.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义务。

  4.2.2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受托财产的托管事宜,并将本托管财产与其他托管资产和固有财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4.2.3 执行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4.2.4 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

  4.2.5 建立、健全与受托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2.6 定期向甲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受托财产托管内部控制以及与本受托财产托管有关系统的可靠性的专项评审报告。

  4.2.7 向甲方报告其发生的任何可能与受托财产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关冲突的行为。

  4.2.8 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

  4.2.9 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与程序,跟踪、获取委托投资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来源的可靠性。

  4.2.10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4.2.11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计提并支付相应的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

  4.2.12 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信息报告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4.2.13 复核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等财务信息以及编制的受托财产投资运作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4.2.14 及时将支付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信息以及受托财产收益情况发给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4.2.15 按本合同约定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 年内,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4.2.16 配合与协助投资管理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交易席位租用与变更等相关事宜。

  4.2.17 配合与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向甲方及时出具委托投资资产投资清算报告。

  4.2.18 协助甲方追究投资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4.2.19 赔偿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使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4.2.20 协助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偿该第三方给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追偿所得归受托财产所有。

  4.2.21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与变更

  5.1 账户管理人。

  5.1.1 甲方确定或更改企业年金基金名称和对应的账户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书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账户管理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可以作为附件。

  5.1.2 账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

  5.1.3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本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发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或通知。

  5.2 投资管理人

  5.2.1 与本受托财产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政策等情况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5.2.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接受投资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发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业务文书。

  5.2.3 甲方应在终止投资管理人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 受托财产的托管

  6.1 受托财产。

  6.1.1 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全部财产。

  6.1.2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资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及其投资管理的其他资产。

  6.1.3 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受托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

  6.1.4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受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受托财产的债务相互抵消。

  6.1.5 非因受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受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 受托财产增加或减少。

  6.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增加与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财产和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等。

  6.2.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增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

  6.2.3 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资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乙方应于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6.3 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1 交易席位的租用与管理

  6.3.1.1 委托投资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由投资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资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资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交易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投资管理人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 甲方或投资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证券经纪机构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可选择新的证券经纪机构代替,但投资管理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经纪机构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 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资金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清算备付金账户等)的开设与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乙方保管。

  6.3.3 证券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3.1 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开立一个或分不同的投资组织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3.3.2 甲方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便利。乙方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将账户开设确认资料和股东代码卡等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 本受托财产的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仅限于满足本受托财产业务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

  6.3.3.4 乙方应制定受托财产有关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财产。账户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及其修订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6.4 受托财产移交。

  6.4.1 在向乙方转交受托财产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受托财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以及该财产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账户名称与账号等。

  6.4.2 乙方应在移交受托财产到账的当日,向甲方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人出具受托财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中应注明到账金额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的账户名称与账号、到账时间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6.4.3 甲方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支付指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甲方。

  6.5 实物证券的保管。

  乙方根据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办理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则安全保管实物证券。委托投资资产的实物证券及保管凭证由乙方持有。

  6.6 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1 指令和通知的内容。

  6.6.1.1 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款项相互拨人、停止清算、受托财产的增加、支付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

  6.6.1.2 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场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发国债认购、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回购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 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6.2 指令和通知的发送确认。

  6.6.2.1 甲方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发并加盖预留印鉴。

  6.6.2.2 指令必须以书面方式发送,书面方式包括原件送达和传真。

  6.6.2.3 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应指定专人验证签名和印鉴。签名和印鉴验证一致的,按照7.4.3 有关规定执行;签名和印鉴验证不一致的,该指令或通知无效,乙方并应立即报告甲方。

  6.6.2.4 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或通知,甲方应当考虑乙方办理业务的必要时间。

  6.6.3 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3.1 对于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绝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当日通知甲方;如甲方书面通知维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须执行。

  6.6.3.2 对于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应对其进行审查,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应立即执行,不得延误。乙方若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应按照本合同7.7.2规定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执行。

  6.6.3.3 如果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但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乙方应暂停执行,并立即报告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

  6.7 资金清算。

  6.7.1 乙方负责本委托投资资产的交易清算,确保清算的及时性。

  6.7.2 如因投资管理人买空、卖空造成清算有误,由投资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资金划拨造成清算有误,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7.3 投资管理人每个交易日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送当日委托投资资产场内交易成交记录的明细数据和清算数据,投资管理人保证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乙方收到数据后应立即与乙方从证券登记公司接收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核对结果不一致,应立即与投资管理人进行沟通。

  6.7.4 乙方每日根据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接受的交易数据及信息,负责办理委托投资资产的资金清算。资金清算的方式在符合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投资管理人和乙方共同商定。

  6.7.5 在甲主向乙方发出停止清算指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相应投资组合的交易清算,但对在收到上述指令之前已发生的按规定应清算的交易,则应完成其清算。

  6.7.6 乙方完成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的资金结算后,应立即将清算信息通过加密传真通知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6.7.7 乙方应制定和实施完善的托管财产资金清算管理办法,保证各项资金收付的及时、准确。

  6.8 受托财产会计核算。

  6.8.1 受托财产会计处理。

  6.8.1.1 乙方应根据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对受托财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托财产会计核算与会计资料保管。

  6.8.1.2 会计核算科目、核算方法、报表种类、资产估值的方法和复核程序由甲方、乙方和投资管理人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共同确定《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对于明显有失公允的资产估值经甲方、投资管理人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

  6.8.1.3 属于本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收益应全额记入本财产的会计账簿,不得少记、漏记,也不得与其他收益相混淆。

  6.8.1.4 按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可以列支的受托财产费用,如受托费、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等,乙方应进行计算和核实。因乙方或投资管理人未履行或完全履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因处理与本财产无关的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列为本受托财产的费用。

  6.8.2 受托财产估值。

  乙方应按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估值,包含两方面内容:

  6.8.2.1 乙方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计核算办法》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估值,并与投资管理人计算的估值数据进行核对;

  6.8.2.2 乙方应对未委托投资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并与所有的委托投资资产估值数据进行汇总,及时将汇总的估值数据上报甲方,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核对受托财产净值总额

  6.8.2.3 当委托投资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乙方和托管人应该立即告甲方,并说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

  6.8.3 数据核对。

  6.8.3.1 乙方应与投资管理人每日核对交易数据、资产估值结果和账户处理数据等,并将核对一致后的数据按时传至甲方。

  6.8.3.2 乙方应记录当日交易数据、资产估值结果和账务处理数据核对不符的情况、出现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等,并连同最终核对一致后的数据一同传至甲方。如果在规定的报送时间内未能找到核实不符原因,乙方应先以乙方核算或计算的结果为准报送,并说明核对不符的具体情况,待找到原因后说明不符原因与处理情况。

  6.8.4 委托投资资产核实。

  乙方应按照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如果出现账实不符,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应的投资管理人,并记录不符的情况、原因、解决办法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甲方。

  6.9 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与核查。

  6.9.1 监督与核查的内容。

  乙方应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投资政策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投资禁止行为、财务信息、资产净值、各交易席位交易量以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与通知、委托投资资产投资运作报告相关内容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6.9.2 处理方式和程序。

  6.9.2.1 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6.9.2.2 乙方有义务督促投资管理人改正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并将纠正结果报告甲方。如果投资管理人在限期内未予纠正,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

  6.9.2.3 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但难以明确界定时,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予答复的,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答复的,乙方视同甲方认可投资管理人的行为。在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此类报告内容进行核实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核实工作。

  6.9.2.4 乙方在履行上述监督职责的基础上,为提高托管服务水平,每半年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6.9.3 监督与核查的责任。

  若投资管理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乙方在其有义务监督与核查的范围内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应当能够制止而未及时制止,或发现后未及时向甲方报告,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负相应赔偿责任。

  6.10 受托财产档案管理。

  6.10.1 档案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 年内,甲乙双方各自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协议。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委托投资资产或投资组合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会计档案。

  6.10.2 档案查阅。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对有关档案进行查阅。

  第七章 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根据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资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费的同时,将投资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的20%,于收取管理费的当日直接划入上述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弥补相应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亏损。

  7.2 投资管理人应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专门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其所管理的委托投资资产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支付。

  7.3 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10%时不再提取。

  7.4 风险准备金账户在乙方的预留印鉴应当包括甲方指定人员的名章。

  7.5 投资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而终止清算时,委托投资资产存在亏损,应动用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弥补亏损之后如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有剩余,可归入其清算财产。

  7.6 相应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时,如清算后,委托投资资产存在亏损,应动用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弥补亏损之后如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有剩余,经甲方同意后,投资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 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8.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托管业务信息报告,对投资管理人编制的委托投资资产运作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8.2 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3 乙方可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进行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并提供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报告。

  第九章 托管费、受托费及投资管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9.1 托管费。

  依据甲乙双方预定,乙方按年率 %从受托财产中提取托管费。

  9.1.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由乙方逐日计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 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托管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9.1. 日托管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双方约定的受托财产年托管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当年天数

  式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双方约定的年托管费率。

  9.1.3 托管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9.1.4 甲乙双方对托管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托管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托管费通知投资管理人。

  9.2 受托费的计提与支付。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约定的计提和支付办法,乙方在次季初 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9.3 投资管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计提和支付办法,乙方在次季初 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投资管理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委托投资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投资管理人。

  第十章 甲方对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监督、检查的类型分为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等。

  10.2 甲方实施监督、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现场检查应事先向乙方发送检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

  10.3 甲方检查人员应持检查通知原件、甲方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对乙方进行现场检查;乙方应协助和配合甲方检查人员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检查人员可对与受托财产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10.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任何问题,须向乙方作出书面提示;乙方在接到提示后,应立即对提示内容予以确认。如无异议,应在限期内改进,如有异议,应做出书面解释。

  第十一章 双方授权代表的指定与变更

  11.1 授权代表及其签字。

  任何一方向对方下达的指令、通知和其他业务文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

  11.2 授权代表及其签字及印章的变更。

  11.2.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其签字、印章样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同时向对方提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签字样本、预留印鉴和启用日期等。

  11.2.2 接受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同时向发送方确认。

  第十二章 文件的发送与接收

  12.1 甲乙双方须通过双方认可的安全、恰当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送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指令、通知或其他业务文书。

  1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人工传递或挂号信方式送出的通知或指令,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或指令,以传真发出方电话通知接收方式并确认后视为送达,该电话和回复应被录音,发送方须定期将原件通过挂号信或人工传递方式送往对方。

  12.3 甲乙双谋取主应当对发送和接收的文件进行记录,并应采取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与对方的业务谈话内容。

  12.4 甲乙双方均应将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录音电话、加密传真等)送对方备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前应向对方发送变更通知。

  第十三章 保密责任

  13.1 乙方应就受托财产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利用该信息。

  13.2 对于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与甲方经营相关的所有财务、统计、人员、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在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将有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前,乙方应当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13.3 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提供的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但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或为第三方向甲方提供咨询等服务所需者除外;在依本条款规定将有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前,甲方应当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13.4 甲乙双方应持续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变更、续签及终止

  14.1 合同生效日期与存续期限。

  14.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14.1.2 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合同变更。

  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

  14.3 合同续签。

  本合同到期前30个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续签本合同的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是否续签;若甲方同意,即可续签。

  14.4 合同终止。

  14.4.1 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4.4.1.1 发生《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托管人必须退任的事项;

  14.4.1.2 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签;

  14.4.1.3 乙方自行退任,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14.5 除合同到期终止外,提出合同终止的一方应向另一方送达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14.6 合同终止后,在甲方收回本受托财产或委任新的托管人并履行职责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托管职责。

  14.7 本合同终止后,乙立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 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禁止行为

  16.1 乙方不得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16.2 乙方不得利用受托财产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16.3 除根据甲方、投资管理人的有效指令或本合同规定外,乙方不得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

  16.4 乙方与投资管理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应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16.5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1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17.2 因乙方违约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3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4 在受托财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和查封的情况下,除非得到甲方面授权,乙方没有义务代表甲方就针对受托财产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进行答辩。任何得到甲方书面委托,代表甲方进行诉讼及争议和解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章 免责条款

  18.1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18.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8.3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扩大,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8.4 上述之“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等自然灾害。

  第十九章 争议处理

  19.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障。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2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章 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

  20.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其效力终止的情况出现时止。

  20.2 本合同一式5份,合同双方各执2份,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章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2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依法开发建设了项目。

  因债务不能及时清偿,项目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项目进展遇到建设、策划、融资、债务重组等方面的经营困境。

  需委托乙方接盘管理。

  2、乙方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咨询、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经验,并拥有大量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

  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甲方创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用地性质为.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

  6、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委托方式及期限

  1、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

  2、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房产出售及回款完毕。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托职责,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2、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五、项目管理团队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乙方代表为,即项目负责人。

  六、委托管理的相关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乙方管理团队的基本报酬(含基本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预估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项目委托管理费元。

  房产预估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为:委托项目预售许可证核定的面积与项目开盘均价(16000元/㎡)之乘积(项目预估销售额为亿元)。

  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按委托管理费总额,按三年计算等额分次于每年的前五日内支付,即每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

  3、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工:

  5、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6、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8、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9、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管理费。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在项目委托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甲方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3)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4)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5)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7)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8)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9)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署前应征求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对价格及付款方式的意见。

  上述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甲方负责人处备案。

  (10)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

  第五条项目营销管理

  1、乙方负责项目营销策划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1)拟定项目推广案名,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2)编制营销策划书,包括:项目市场定位,项目营销总体思路,各分期、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和计划:

  2、销售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订销售计划,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2)乙方负责日常销售管理工作:

  3、销售价格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提供价格定位建议包括:总体价格策略制定、项目单价设定、项目总价设定等:

  (2)项目优惠方案制定,包括开盘折扣方案、持续销售期折扣方案制定等:(3)由乙方根据甲方对外负债情况,与债权人进行谈判,达成债权债务重

  组协议,在销售价格管理的框架范围内,处置项目房产销售。

  第六条财务和资金管理

  1、委托管理项目应单独建帐,受托人处理太和广场所得的房款及其他收益,均存入该账户,该账户内所有款项的支出,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

  乙方也可充分利用其融资资源,为项目融资,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项目融资到帐后,必须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后,由乙方决定用途、方式和金额。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由于甲方拒绝或怠于协助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管理工作发生困难的:

  (2)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

  3、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另一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另一方未答复的,合同自动解除。

  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应按照应付金额承担30%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同意的变更设计导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费用超支,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

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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