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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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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合同样本(精选14篇)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1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外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 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 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1日至上月30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_______台计算机(含显示器)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________年。甲方共有台式计算机__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_元(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_______元(B)年。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年付)____日之内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元(B),大写_______元(B)。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元(B),大写_______元(B)。

  二、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系统软件安装98、2、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ffce、Acd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de;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三、协议细则

  1.甲方_______台台式计算机中,在厂商保修期内的有_______台,已经过保修期的有_______台。甲方损坏的计算机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____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____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对于已经使用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________年的计算机若出现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负担,乙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4.在保修期内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保修期外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若有机算机的过保时间刚好跨度本合同的时间范围的,按照保修器内的计算机收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会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信息丢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转载,先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

  6.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

  8.乙方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甲方不满意该工程师的服务,可投诉至甲方技术支持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乙方将在24小时内处理投诉,并把结果反馈给乙方。

  9.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假、坏计算机配件,来提出让甲方维修或更换的申请,一旦甲方发现此种情况,有权作出自我保护,停止该计算机配件的维护,并向乙方管理层提出申诉。

  四、软件说明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报障时,承诺从报障时后60分钟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报障地点离乙方超过5千米,响应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每次需付_______元(B)的士费。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执行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当地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若乙方与甲方之间有难以解决的矛盾,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声明: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向甲方申请服务的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二、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类型为:_________,服务价格:_________元/年;

  三、服务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服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服务期:自正式开通之日起一年。

  四、甲方的义务:

  1._________网络将严格遵照相应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规定时限内的服务;

  2.若因_________网络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暂时中断,_________网络将以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双倍顺延乙方的服务时限(即:中断1小时补偿2小时);由于_________网络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服务租用费;

  3.甲方每周对客户数据备份一次,如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网站当前数据丢失,将以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特殊情况下,备份数据无法恢复,甲方将以延长服务时限1周做为补偿;

  4.乙方委托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如未能生效,甲方将如数奉还注册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正式生效的域名失效后被他人抢注,赔偿将以乙方当年向甲方所缴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为限;

  5.甲方保证乙方注册的域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对此域名享有独立的处置权。若乙方需转移域名,甲方将协助乙方完成域名转移工作。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按时为域名和邮箱,自助建站等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3.乙方有义务维护自己域名和邮箱,自助建站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直接和任何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关于虚拟主机的双方义务和权利:

  1.服务承诺,甲方责维护主机,操作系统,网络连接,确保系统平均正常运行时间大于_________%。同时乙方要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为了绝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乙方对单个客户的系统占用资源和流量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为了保证乙方的数据更加安全,请乙方也及时自行备份数据。

  2.不支持_________,_________等大量占用系统资源的交互式程序;乙方网站如要提供电子公告服务,需要依法在当地电信/通讯/新闻管理机关备案并获准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批准文件传真至我公司才可开通。

  3.禁止发送垃圾邮件,下载及性内容;如果乙方安装或自行开发的(_________)程序占用系统资源超大,甲方将对乙方给与警示,并会对系统资源进行限制,直至乙方网站符合甲方系统运行规则,当然乙方也可选择将网站进行升级或转出。

  4.为了保证绝大多数乙方的权益,甲方提供的空间不支持做聊天室,广告交换服务,(包括网站排行榜),及所谓的美丽图库,软件下载,mp3下载等不法信息。

  七、免则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线填写订单到本站收到乙方付款之前的时间,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2.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4.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约定:

  1.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2.乙方需严格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乙方需遵守互联网既定法规与国际惯例,不得向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或垃圾邮件。甲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予以暂停服务和要求违规者立即改正,关闭或转出网站;

  4.乙方利用网站从事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的活动时,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5.因电信线路故障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服务中断,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4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一个月。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事保安工作,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规定的门岗值勤、巡逻守护、物资押运、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任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维护驻勤单位的安全秩序。

  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和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予以辞退。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应予以辞退的;

  3、不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严重失职,给甲方或客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 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保安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因政策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规定交回标志、装备,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到期;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即终止。一方当事人要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订,保安标志收回,其服装和装备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收取乙方风险抵押金元(大写:人民币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___台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及___打印设备(传真机、打印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___月。甲方共有计算机、打印设备___台给乙方维护,共维护费用¥___元/月(含税);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元,大写¥___元。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___元/月。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每(月/季度)___日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

  二、 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打印设备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中英文繁体系统软件安装(WIN98、WIN2K、WINXP、WIN 7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IOS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如Office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的性能;

  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网卡等;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9.数据恢复(丢失数据、失误操作、格式化等丢失数据),尽可能恢复数据,但不包含物理故障的数据恢复,物理故障数据恢复费用另计;

  10.网络维护,网络的上网调试,线路的物理连接、路由器、交换机的日常维护,但不包括办公室或新增网络的综合布线。

  三、 协议细则:

  1.甲方损坏的计算机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或联系厂家上门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维修,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承担。正常维修周期为2至3个工作日,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会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信息丢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先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如因乙方造成数据的泄密,需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5. 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

  6.乙方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甲方不满意该工程师的服务,可投诉至甲方技术支持中心,投诉电话:0411-39833210

  7.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假、坏计算机配件,来提出让甲方维修或更换的申请,一旦甲方发现此种情况,有权作出自我保护,停止该计算机配件的维护,并向乙方管理层提出赔偿造成的损失。

  四、软件说明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或360杀毒。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2小时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需支付往返程式车费。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执行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若乙方与甲方之间有难以解决的矛盾,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八、 附加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6

  甲方:客络(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丁晖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公司的软件项目,盐城创业青年移动开发,经双方协商后,决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内容:甲方将本项目的开发工作外包给乙方承担开发工作,乙方提供软件研发;甲方支付相应开发费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详实的设备相关资料,如机器保修卡或机器序列号等。

  2.甲方在对附表中所规定的设备进行迁移、变动时应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认可。

  3.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系统软件设置。

  4.甲方应保持同乙方的联络及对乙方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时的接待,回答乙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必要设施(如电源和照明灯等),并妥善保存计算机内重要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修复合同范围内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等的各类故障。

  2.提供常用软件安装及维护,如 Office20xx、PhotoShop、QQ、FashGet等。

  3.当有需要时,提供电脑硬件升级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免费实施(购买相关硬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运行在关键岗位上的计算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软件和硬件系统全面检

  测,对运行在普通岗位上的计算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软件和硬件系统随机抽查,以提早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

  5.每三个月对所有计算机进行一次整体清洁。

  第四条 有关服务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9:00—18:0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标准时间,乙方技术人员将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之内到达。乙方技术人员应甲方要求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时,由甲方负责报销的士费。

  2、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乙方每次为甲方提供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应本次服务具体项目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将每月向甲方送交一份“当月服务记录”报表。

  4、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绝对保密。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依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收费与付款:甲方按元/月向乙方支付IT外包服务费用;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应自行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工作人员系甲方人员。

  3、甲方不对乙方工作进行具体指示,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施工;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物。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 付款方式: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户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及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项目合作的全面共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劳务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 专业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字认可之外包服务协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服务周期:

  1、本合同时间周期为一年,自二〇一五年月日起至二〇年月 日止。

  2、按甲方要求在一年以内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乙方将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开始前编制具体的工作日程计划,并与甲方达成共识。乙方将在甲方达成共识后指导监督甲方项目完成项目。双方将依照此项目达成共识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2、根据项目的实际进程,认为确需增加人数或者项目量增加(时间计划调整幅度达2周以上)延长工作计划和项目总体执行周期时,必须在原计划日程范围内尽早向另一方提出正式的建议,并与另一方达成共识。

  3、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天班前一次会议安排生产计划。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组建的 项目 人员,为甲方提供依 而进行的企业生产经营与监督专业服务。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注重与甲方管理层及项目协调小组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必须确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甲方量身设计适合甲方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 方案的同时,还应提供有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并且在 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合适的方式,为甲方管理层人员及相关员工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生产计划和建议。

  4、乙方应预先向甲方提供项目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以配合甲方有关人员 工作的开展。

  5、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或者乙方在 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这些资料和信息。

  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在没有得到甲方负责人明确同意之前,不能向外界作任何形式的披露;凡需要对外披露或提交甲方内部集体讨论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乙方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进行讨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7、乙方为甲方提供 策划案后,应监督管理,服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执行完成 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

  8、乙方应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项目调查,安排专业人员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

  9、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为甲方人事服务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0、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11、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12、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3、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由甲方管理层人员参加的项目协调小组,按照实际项目需要,依据乙方预先提交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配合乙方咨询小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负责提供乙方为执行本咨询项目而要求提供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对于其中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应事先明确提示乙方咨询人员注意保密。

  2、甲方拥有对乙方策划 管理服务过程和方式的建议权,拥有对乙方提交咨询报告内容的质疑权,对于甲方所提出的建议或质疑,乙方应及时回应,及时以合适的方式与甲方有关人员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3、甲方拥有本项目策划咨询项目报告(包括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的专属使用权;乙方拥有策划行销管理咨询培训报告(包括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的知识产权;甲方只能在本公司范围内传播和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内容,未经事先征得乙方的正式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与范围传播、复制或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自本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未经事先征得甲方的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本公司以外公开传播本项目咨询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①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②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③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④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

  ⑤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⑥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⑦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⑧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关于费用支付的规定,分阶段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甲方不得以乙方提出的方案给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或者任何类似的理由,要求乙方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五、项目的实施

  1、本项目的实施按照的安排分阶段进行;每一阶段工作成果经甲方签字验收,即表示本阶段工作结束。

  2、在本项目任何一个阶段工作结束时,甲方可以根据本方的判断,做出是否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决定。一旦甲方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应在乙方尚未正式启动下一阶段工作之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者邮件的方式正式告知乙方。

  3、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双方应互相以书面方式告知确定;该阶段工作一旦正式启动,甲方不得再提议中断本阶段工作。

  六、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支付:

  1、本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自签署协议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 (¥)

  3、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月应结算的服务管理费。

  4、乙方项目小组人员执行本项目期间,为执行本项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由甲方以费用包承担。

  六、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甲方决定不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时,甲方不再承担此后 各阶段的所有费用;但甲方应该及时足额支付已经正式实施的各工作阶段的策划行 销管理咨询培训费和差旅费金额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成分。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随时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乙方:(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8

  甲方(服务外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 期间、 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 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现、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 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 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

  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 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采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 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 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现、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 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按 __________________ (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 ;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 ;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 %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 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 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 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_________台计算机(含显示器)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_________年。甲方共有台式计算机____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___元(RM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_________元(RMB)/年。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年付)_________日之内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RMB)。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RMB)。

  二、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系统软件安装WIN98、WIN2K、WINXP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IOS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Office20_、Acds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Modem;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三、协议细则

  1.甲方_________台台式计算机中,在厂商保修期内的有_________台,已经过保修期的有_________台。甲方损坏的计算机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3.对于已经使用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_________年的计算机若出现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负担,乙方

  4.在保修期内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保修期外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若有机算机的过保时间刚好跨度本合同的时间范围的,按照保修器内的计算机收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会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信息丢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转载,先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

  6.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8.乙方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甲方不满意该工程师的服务,可投诉至甲方技术支持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乙方将在24小时内处理投诉,并把结果反馈给乙方。

  9.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假、坏计算机配件,来提出让甲方维修或更换的申请,一旦甲方发现此种情况,有权作出自我保护,停止该计算机配件的维护,并向乙方管理层提出申诉。

  四、软件说明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报障时,承诺从报障时后60分钟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报障地点离乙方超过5千米,响应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每次需付¥_________元(RMB)的士费。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执行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若乙方与甲方之间有难以解决的矛盾,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事宜,为保证甲方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合作范围及内容

  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现场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现场技术人员”)

  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现场技术人员人数:1人。

  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乙方所派遣人员试用期为15天。如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费用及付款方式

  费用。

  人员费用单价为5000元人民币/人/月

  如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和维护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条的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月,未满1月则按元人民币/人天计算。实际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期限结束后并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确认书后付款。

  付款方式为:(季付半年付年付),合计:元(人民币),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因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服务结束时间为准。

  付款账户

  甲方按照如下账户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的费用。

  公司名称:北京九运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西客站南路支行

  账户:x6

  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维护计划对现场技术人员按照甲方临时人员编制进行管理。

  甲方有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现场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内部调动。

  甲方有权制定工作方式,如加班等。

  甲方有权对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应用能力、工作状况进行考核,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

  甲方义务

  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合理安排部署现场技术人员工作,保证日常工做的.高效有序。

  甲方安排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设备维护,甲方有责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工位、加班餐;如有外出维护,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人员安排食宿;如有外地维护,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负担交通费及食宿。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了解现场技术人员在双方合作期间的工作表现。

  乙方有权在项目终止时对乙方人员进行调配。

  乙方义务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符合甲方项目要求。如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其他技术人员前来解决。

  乙方应保证现场技术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能够如期启动。

  现场技术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班、维护或外出维护。

  现场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信息保密等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甲方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承认,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期间的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人员变动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技术人员。

  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如重大疾病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工作的,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更换的技术人员,由甲方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替换人员未到岗时,原技术人员不得离岗,以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甲方要求更换人员:如果甲方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难以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的,则甲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更换的相应技术人员,甲方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如未通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量,如因此导致工作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有违反国家法规法规行为的;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有恶意破坏项目组工作,以致对本项目组造成重大危害的;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无法胜任项目维护工作的,未通过甲方的考核;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未按甲方工作计划要求完成任务的。

  人员缩减。

  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人员缩减。

  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如向乙方提出缩减人员的要求,需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甲方要求本项目增加相应人员数量,人员结算单价同第二条所示单价及结算方式。

  任何人员变动均须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服务时间调整

  如甲方需要调整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须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

  由于工作时间变化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费用结算的依据。

  保密及知识产权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保密制度,严禁复制、盗用项目有关信息以及项目开发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其他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拒绝支付任何项目费用,并保留进一步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权利。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和约束其现场技术人员遵守本条规定,若现场技术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故意或无意地透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也不得以转让、许可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上述工作成果中的任何信息。乙方及其技术人员在上述成果开发完成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项目组进行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成果。

  乙方承诺,现场技术人员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侵犯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

  如因、条款引起人员变动,乙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扣减166元/人天的费用。如因此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对应的费用。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计划进行维护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计划进行技术工作采取补救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进行或未按计划进行维护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所有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或双方或乙方在本合同营销工作中所产生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如乙方擅自中断维护工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如需要对合同内容作修改或补充,须提出变更理由和变更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生效,作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其他

  双方合作终止后1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乙方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应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不可抗力的内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受阻一方,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人员为双方负责人,负责双方合作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费用结算单》

  附件二:《人员变动单》

  本合同作为双方意思之真实表示,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1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

  (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7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 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90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暴客保险费)发票给甲方。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外包服务合同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12

  甲方(服务外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 期间、 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 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现、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 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 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

  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 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采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 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 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现、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 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按 __________________ (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 ;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 ;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 %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 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 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 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13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电话:______传真: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电话:______传真: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电脑保养及网络维护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条约,具体服务事项

  (一)硬件服务

  1、 网络设备的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转。

  2、如发现网络设备损坏,乙方可提供协助维修,对无法维修的硬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配件的规格、型号和报价,可以由甲方自行采购,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二)软件服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网络设备驱动程序的安装、升级与维护;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病毒的防护、查杀;保证网络设备正常运转。

  2、乙方协助指导甲方使用各类网络应用软件。

  (三)网络服务

  1、 网络的日常调试、维护、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网络的拓扑结构及网络操作系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检测并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保障网络安全。

  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

  二、电脑及网络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甲方网络及电脑使用地。

  2、故障隐患:如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电脑及网络临时紧急服务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甲方在_________范围内的门店。

  2、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一般问题24小时内必须解决,硬件问题3天内予以解决。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支付往返的士车费。若乙方无法完成乙方合同约定范围内服务义务,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解决。

  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

  4、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取回维修。

  5、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甲方认可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正品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

  格。

  6、服务人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固定的维修人员,如有更换,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四、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以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数据资料丢失,乙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减少甲方损失扩大,并尽可能复原。

  4、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硬件损坏、网络故障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诚信原则

  乙方不得违背诚信,在给甲方提供服务时,采取任何手段故意扰乱、损坏、夸大甲方网络或电脑设备,或者向甲方传达虚假信息,使得甲方误以为正常运转网络或电脑设备产生故障,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如无异议,以自然年为周期自动延续生效。

  七、付款方式

  每自然年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元整。

  双方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支付,即元给乙方。

  服务期满甲方支付全部余额元。

  八、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2)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3)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服务费的。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外包服务合同样本 篇14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注册的数量为通用网址_________个,分别为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通用网址拥有internet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通用网址保留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1.3 甲方所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通用网址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通用网址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通用网址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通用网址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通用网址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通用网址,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取消该通用网址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通用网址的全部申请注册手续,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通用网址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为甲方的通用网址提供通用网址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通用网址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如果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为甲方设立电子邮件转发帐号和不可编辑的“建设之中”的网页;在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时,将通用网址转移到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及按照规定标准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到的国际国内通用网址注册的收费标准和注册数目如下:

  通用网址注册费是人民币_________元/年,_________个通用网址合计_________元;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保护性通用网址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通用网址为_________年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通用网址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_________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通用网址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通用网址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的通用网址未能注册成功,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地方法院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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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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