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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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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31篇)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执行机构: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XX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69号《XX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

  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xx]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住宿用房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_____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执行机构: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号楼地下一层、2号楼地上第一层部分面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新百连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业类型:商业物业

  物业位置: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网地下负一层及3#商网地上一层。

  物业面积:470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甲方与出租方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质量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对建筑本体共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落水管、高压系统、安全监控设备、避雷装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统、给排水管道、变电房、地下排污泵加压供暖设备、配电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环境垃圾的收集、清运;为甲方协调安排日常垃圾放置点。

  5、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辆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6、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范围内需要与政府部门直接协调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环卫、交通、城管、市政、园林绿化及自来水、电力、热力等部门)。

  8、公共绿化、花木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9、乙方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1)公共环境每天清扫一次,零星保洁两次,环境垃圾每天清运一次。遇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积水、积雪。

  (2)疏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物业范围内交通畅通。

  (3)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采取应急措施。

  (4)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对物业范围内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清掏,确保正常使用。

  (6)随时开展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巡视。

  第三章 费用及收取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按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业建筑面积为4074平方米,如物业面积有调整,则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核算物业费。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业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物业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3、冬季供暖方式为:出租方接西夏热电厂集中供热。供暖费用标准以政府规定的供热费标准计收。

  4、夏季制冷方式为:中央空调集中制冷,由出租方安装独立式中央空调且由乙方负责管理运行和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 3 个月的空调费,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调制冷缴费标准为 10.5元/月/平方米

  6、制冷时间为:9:00-21:00

  7、制冷期室内温度:26℃+2℃

  8、制冷费缴纳时间:每月15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物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制冷费,如因乙方制冷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根据卖场记录按天扣除制冷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9、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应支付的物业费之外,甲方无责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自觉遵守乙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空调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3、甲方产生的垃圾应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存放,自行清运,保持环境卫生。

  4、甲方可免费使用物业范围内的广场开展促销、展卖等活动,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每次活动需提前向乙方申请,活动结束后负责清扫场地。

  5、自甲方在物业范围内开设的门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甲方顾客可凭当日购物小票在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免费停车两小时;第二年顾客凭当日购物小票在停车场泊车时费用按指导价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6、自行负责经营或使用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关联责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装、张贴广告等宣传品。

  8、甲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物业范围内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车位,乙方不得占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货车辆收取通行费、泊位费等任何费用。乙方应在正常物业服务活动开展中维护甲方商场门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时巡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商场进出口畅通做好服务工作;

  4、乙方应确保甲方商场门口范围不被占用,以确保甲方商场的进出口畅通。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空调费,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6、尊重甲方正常经营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赋予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制度,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乙方承担物业服务区域中物业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责任;接受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或导致甲方停业的,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章 装修管理

  第六条 装修水电费

  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装修管理规定

  商网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修开始前,甲方需到乙方处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提交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配合乙方做好对装修方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2、甲方应在施工前,将涉及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电气线路改动的相关图纸说明,提交乙方备案申请,由乙方依据相关规定、规范,并会同开发单位讨论、许可的条件下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供电的有关规定,所有线路必须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门头牌匾位置、安放空调压缩机、空调机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装设店徽或标牌、广告牌(超市内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能阻挡消防通道、防火门、紧急出口、指示灯、消防栓等;

  6 、甲方装修对所有设施要采取有效的保护,保障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7、甲方应确保在装修过程中对商场的公共设备、设施及装修不造成任何损坏,若有损坏,将由甲方承担修复费用;

  8、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商场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场内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由甲方自行清运;

  9、装修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后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装修违章处理

  1、 如需改动公共设施设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进行申请,由乙方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明确;如甲方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毁坏的,则须承担相关维修责任及连带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损失的,需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x 元违约金;

  2、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的,限期清运或堆放于指定位置,违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装修期间影响到其他商户的,必须及时整改,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维护物业范围内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设施设备,物业范围内的消防控制室应派人24小时值守;如遇有关部门对甲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时,乙方应提供无条件的配合。

  2、除物业出租方按设计要求按照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外,甲方按所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使用,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装修期间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配合乙方执行和完成各项消防工作。4、甲方应当经常对超市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乙方负责定期对本物业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甲方对超市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6、甲方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7、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物业服务,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物业服务,则每拖延一日按应付物业费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此物业位于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______,房产证证书编号:______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7、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条 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______元人民币(______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8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公共生活秩序;

  文娱活动场所;

  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车辆行驶及停泊;

  物业档案管理;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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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甲方:房产大厦物业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省物价部门批复地下停车费用标准,就机动车位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车牌号: ,品牌

  二、甲方机动车辆停放的具体位置:地下 号车位。

  三、车位服务费用:元/月,暂定一年,自年 日—年日交纳当年的`车位服务费,共计元。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的,视为放弃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车位,甲方可以将该车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职责:

  1. 如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或毁损事故、物品丢失或毁损事故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协调纠纷。

  2. 甲方负责停车区域内卫生打扫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职责:

  1. 乙方负责车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纠纷,甲方予以协调处理。

  2. 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停车位上的停车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必须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乱停乱放。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违约停车达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交纳费用不予退还。

  4. 乙方将车辆停好以后,必须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车辆上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如发生上述物品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负。

  5. 乙方应当保持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6. 乙方进入停车区域后,应当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 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丢失现象,甲方只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8. 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毁损现象的,由毁损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只负责从中进行协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交纳过车位服务费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七里铺房产大厦物业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______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1);(2);(3)。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无偿使用;(2)。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1);(2)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建筑煤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朔州市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之前甲方企业办公楼、调度楼、食堂、保卫及其附属设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平鲁区白堂乡陶卜洼村

  物业托管内容:办公楼、调度楼、办公区、生活区保洁,会议服务,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电维护。

  管理面积:6000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照明线路、开关、灯泡、上下水系统、桌、椅、门窗玻璃的定期保养、维护;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设备维护: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统设备(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线电视、暖气管路、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水系统等)的定期清理、保养、维护修理。

  3.保洁:环境(包括食堂、办公场所、生活区及室外停车场等)的清洁卫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维护。

  4.甲方员工的用餐服务,员工衣物的洗理。

  5.会务服务:各种会议、比赛活动的服务。

  6.受甲方委托,采购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务工作。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21个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时,乙方中标的,本合同继续有效,或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相关内容续签合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审定批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1.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管理费用。

  1.4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朔州市昌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后勤统一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甲方随合同一并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根据标准具体实施。

  1.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2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3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2.4乙方工作期间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均由乙方承担。

  2.5每隔15日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工作。

  2.6收集物业管理的资料并整理、归档。

  2.7乙方工作人员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伤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员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2.9试用期满,乙方有权选择不与甲方签订正式物业委托服务管理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管理服务标准

  1.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餐饮严把进货关,加工制作关,按时保质保量为甲方员工提供卫生、美味、可口的饭菜。

  2.各岗位服务人员工作要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并定期培训。管理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3.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净,楼道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4.室内外环境每天清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杂物,垃圾要及时清运。

  5.建筑物本体及门、窗、家具等相关设施要完整,有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6.给排水管道必须做到不漏、水路畅通无阻;浴室水质合格,水温正常。电气照明设施要做到能正常投运,出现故障及时维护。水、电、暖、电视24小时维修。

  7.加强对物业各个场所的防火、防盗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丢失、不被盗,确保安全第一。

  8.对服务范围的甲方所有物资要精心管理,定期清点,定期保养,做到帐物相符,服务用品按规定发放。

  9.乙方管理、维护资产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擅自报废,如需要更换或大修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3.19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具完税发票,甲方据此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实施物业招标工作,并有其他企业中标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应合

  同价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 》  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  号《 》)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七) 其他:                。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

  (二)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

  (二)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

  (二)              ;

  (三)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

  (二)              ;

  (三)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_

  乙方: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华____区:;华____区:

  客户账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215;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X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收件人付费□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可多选):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____日□每月____日□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负责人:_______(签字)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6

  机关办公楼物业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机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机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__市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_层、地下_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万元(大写:___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__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__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 人员工资__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__元,全年共__万元。

  (二)其它费用__万元

  1、社会保险:__万元32.5%=__万元

  2、福利费:__万元2.5%=__万元

  3、保安着装费:__人500元/人=__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__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__万元4%=__万元

  6、税金:(__+__+__+__+_8+__)5.6%=__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7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担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保定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_______小区_______楼六部电梯于xx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担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xx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______承包费(xx年2月15日至xx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xx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______承包费(xx年2月15日至xx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xx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______承包费(xx年11月15日至xx年11月14日的费用)。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日期为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xx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进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服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公共设施及房屋的维修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合同终止时,盛世华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共同组织、选聘和决定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售后维修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馈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期限自xx年11月15日起至xx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8

  甲方(被委托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搞好厂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进驻企业大楼的供水、供电和电梯服务,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 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 元/度(大写: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 市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度,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底价为准。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或费用有疑问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 %,每月 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行为者将处以 元(大写: )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的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用: 元/平方米/月(大写: )。

  2、物业管理费用: 元/平方米/月(大写: )(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第 种措施(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 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19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镇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铺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 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

  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

  4、车辆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

  第五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

  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

  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粪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个月 检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检修电梯一次;

  8、x 检修发电机一次;

  9、x 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0、每月 检修消防设施、设备;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20__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 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八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物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

  1、物业服务成本;2、法定税金;3、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

  第十条 本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

  第十二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 本款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15号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止时,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根据市物价部门批文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3、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4、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催缴。有超过20%的业主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业主15天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停放服务费和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服务费及车位停放服务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

  1、小车车位服务费30元/月

  2、小车车位停放服务费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车停放服务费30元/月;

  3、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元/月;

  (二)停车保管费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约定保管责任,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责任。

  (三)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5元,24时至清晨8时7元。摩托车临时停放1元。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__元/户、商铺20__元/卡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发展商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业委会成立后,由发展商移交给业委会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书面确认并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双方协商调解。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中府[1999]24号文要求)总建筑面积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2-3‰比例(商业大厦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经业委会同意可用作商业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不足。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书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4)与买受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第五条 和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 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根据第二十四条 或乙方根据第二十三条 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甲方、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三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进驻或甲方交楼之日起,预计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本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三年。

  按《物业管理条 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乙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门存1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0

  项目名称:

  委托方: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四至: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北京市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 物业类型:商业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

  二、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本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消防系统、供电线路、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绿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 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公共环境、共用部位的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

  四、 绿化管理,公共绿地、园林小品的管理和养护。

  五、 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视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责任制,维护消防设备和设施,车辆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畅,依据车辆专项合同实施管理。

  六、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执行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3.

  4.

  5.

  6.

  7.

  8.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4.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承租物业的各项权利。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约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管理; 乙方在进场前需甲方申请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悬挂广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不得侵犯其他人权利,乙方应确定广告的张贴位置及内容,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备案方可悬挂广告牌。

  6. 乙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如乙方张贴广告导致其他第三方权利受损,则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投诉要求乙方撤销该广告。

  7. 乙方若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占用场地或张贴宣传广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活动期间客户应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动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

  8.

  9.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到物业内其他商铺进行推销;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0.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装修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开工;

  11. 乙方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2. 乙方排烟设备需根据于甲方的协商并满足乙方的需求进行设置,不得对楼内其他客户产生影响,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导致其他客户投诉,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经营项目若为餐饮,必须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烟道、隔油池,一般为三个月。若出现长时间未进行清理现象,甲方有权利代为清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4. 乙方每日所产出的干、湿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不得对楼内其他商户产生影响,若出现投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6.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7.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二、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天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按建筑面积),

  三、 乙方缴纳费用时间:首次付费以物业出租房开具的《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半年物业管理费,之后各期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于每一缴费周期的首30日前全额缴纳;

  四、 如遇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可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五、 乙方退租物业时,需缴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

  2.

  3. 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车位相关管理规定收取; 客户特约的有偿服务按照甲方所确定标准收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有偿服务按照双方协商价格收取。

  七、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按3月收取,乙方于每月1至5日按当月计量表实际发生量将该费用交于甲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代专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款项滞纳金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为维护公众、商户、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楼房名称:

  物业类型:

  位置: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___;楼房栋数:____。

  一、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及清雪,如有个别房盖漏水或墙皮脱落如超过物业维修范围,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监控、化粪池、门卫、供水设备的维修不超过千元的.由物业负责,如更新改造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冬季扫雪。

  4、维护公共秩序(门卫)。

  5、甲方提供各业主的住房面积花名册。

  二、保洁服务

  1、楼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2、楼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两次,破损玻璃随时更换,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张贴悬挂广告。

  3、冬季下雪及时清扫,堆放在适当位置,随时清扫夏季楼区内积水。

  4、马葫芦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时发现堵塞,随时清疏,单元楼内下水道由业户自行承担。

  三、供水时间

  1、供水时间从每日早至晚,物业管理期间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全体业主的生产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时间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完成,每次清洗过程要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

  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

  1、公用设施(含院内所有公共部位的声控灯座、灯头、灯泡、公用部位的门窗及玻璃拉手、门窗叉等)的养护修复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门灯、楼道灯完好率达95%,若损失,修复时间不超过2日内。

  3、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

  五、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入口24小时不间断,设人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

  2、院内禁止存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存放不收费用,平常保持车棚整洁。

  3、门卫对进出小区负责查看。

  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电费:120元/年/户。

  3、清运垃圾费:50元/年/户。

  以上各项收费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无故拖欠应缴纳费用的业户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日递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传力度,并协助收缴管理费用。

  2、全体业主要积极主动交纳各项费用,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协助物业公司对个别不交纳各项费用的业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此小区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个办公地点。

  七、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得到大多数业户的认可,可续签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为其服务。

  (2)乙方有权弃管。

  2、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有未经事宜,如新发生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是遗留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进行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务项目如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4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2) 。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 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 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 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 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 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 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 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六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业主):

  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据《________住宅用房物业管理和费用收取办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三、管理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在管理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项目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清洁、水池清洁、水电设施的维护、化粪池清理、代收水电费;

  五、物业管理费标准为________元/m月,月总额为元。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物业管理费给甲方。乙方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预缴水电周转金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乙方须遵守如下规定:

  1、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乙方须以书面文件(附施工图)向物业公司申报,根据乙方的申报材料,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审批。我司接到业主审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设施及其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维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公共设施损毁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承租屋内需增设、使用超过原核定标准规定的水、电设备,须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须遵照政府有关法律、遵守大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不发生影响大厦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6、乙方须按时如数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责任、义务

  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物业管理规定。

  2、为乙方提供报批装修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3、对承诺的服务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的调查及征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劝阻,或接受业联会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之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应交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 每辆每月 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据 业务大楼项目物业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下称“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业务大楼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共 层,有 部电梯,大楼分主楼和副楼,大楼周边区域的绿化、消防设施、号大门设门岗,大楼内设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机房等设备。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管理规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电梯及其他设备设施。

  第四条 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化粪池、沟渠。

  第五条 承担业务大楼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消杀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承担业务大楼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业务大楼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对业务大楼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业务大楼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 配合、协助甲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八条 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按《业主管理规约》有关规定处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九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采取固定费用,物业服务期间每月为: (附件一:《物业服务成本预算》)。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 各项代收代缴费用,凡国家和南宁市有关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的价格由_____方进行代收代缴。没有规定的,按以下约定承担:

  1、城市垃圾清运处理费、自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由甲方承担;

  3、专项、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的产生的能耗(电损、变损等),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损耗的甲方与一起共用的其他单位按比例分摊

  5、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即乙方自用水电费自付。

  6、水电一户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缴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缴付。

  第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依以下约定承担:

  1、公共区域的公共照明设施,共用配备的配电设施设备(包括地下室、配电室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检、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疏散系统等)给排水系统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除按国家规定特种设备应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来维护外,其他的均由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与保养,而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发生的一切费用、化粪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2、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筹集与列支。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每年对上述账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由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审核备存。

  第五部分: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管理规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负责收集、整理并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及建设工程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合同期满,甲方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后,应在新旧物业服务公司拟定交接前十天内主持新旧物业服务公司商洽并使之达成三方协议,以妥善解决因物业服务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关经济问题;

  11、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3、不承担乙方所属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社会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3、根据需要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案及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6.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

  7、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全部档案资料;

  10、遵守各项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约定要求,并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自行承担所属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社会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质量要求,实行目标管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的各类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甲方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特殊情况以及特定区域如:室内办公室内及其他场所需要清洁、保洁服务、维护秩序及水电维修等服务工作的,应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甲方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对业务大楼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进行政府招标采购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乙方可按相关条件参与竞标。否则视为本合同自然顺延,顺延期每次为三个月,以此类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违法取得管理权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并应向对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一方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条 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于双方达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部分: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29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__ 年 5 月 1日至 20__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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